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支持建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支持建材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助力工业倍增升级,全力“冲刺四季度、夺取全年胜”,结合《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产重点工业产品促消费奖补资金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水泥满负荷生产。支持水泥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鼓励水泥企业突破水泥产品同质化的发展瓶颈,研发水泥新品种,推广低碳及高性能水泥产品,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激发新的市场需求。按照《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对水泥企业实施电价补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赣州供电公司〕
二、扩大水泥销售市场。支持水泥企业开发省外市场,对2022年度向外省销售水泥总量超过5万吨的水泥企业,以企业2022年1-6月平均省外销售量为基数,自2022年7月起,对企业每月省外销售量增加部分,给予20元/吨的运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受益财政对税收贡献较大水泥生产企业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建材产业供需对接。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组织开展建材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加大本地建材产品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建材联合会〕
四、优化生产原料配置。对于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已设石灰岩采矿权(建筑用除外),支持以协议方式取得深部探矿权,增加矿山资源储量,涉及侵基准面以下出让的,必须经水文和安全论证;对石灰岩采矿权之间空白地带,支持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矿业权,属于同一矿业权人和相同矿种的相邻石灰岩采矿权(建筑用除外)实施资源整合,扩大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提高资源利用和安全生产水平。鼓励建材生产企业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扩宽生产原料来源,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生产要素集中。推动建材企业整合市场资源,提升产业集中度,淘汰过剩低效产能。调整建材产业结构,推广行业节能低碳技术,不断降低水泥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及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鼓励水泥企业整合矿山资源,对中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兼并重组,提升混凝土生产规模和品质,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水泥制品产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六、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要求,设立搅拌站必须符合布点方案,不得随意新设搅拌站和扩大混凝土产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预拌混凝土运输专用车管理。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引导督促企业严格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不断优化行业秩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其中“二、扩大水泥销售市场”资金奖补的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措施涉及奖补资金主要由市财政承担,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