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质发〔2021〕9号)要求,推进我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突出特色、示范引领、绿色发展,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优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在全市18个县(市、区)以及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全面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域打造农业生产和产品两个“三品一标”样板。到2023年,总结形成绿色发展典型模式,全面完成先行先试各项任务;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能力大幅增强,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发展基础、生产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推进体制机制全面构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追溯覆盖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1.加强耕地保护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沃土工程”,全面改良提升土壤肥力。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省级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对已建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3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达到40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农业产地环境。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农业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集成推广节水、节肥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建立健全测土配方与按方施肥有效机制,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扩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到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化肥农药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42%、93%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赣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突出地方优势和特色,完成全市农业种质资源全面普查与抢救性收集,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提升完善赣南脐橙、兴国灰鹅、宁都黄鸡种质资源圃。认定建设一批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场。在宁都、兴国、会昌等县建设优质水稻制种基地。培育以地方特色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赣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升生产水平
4.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建立农药购销全程电子台账制度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使用机制,推行农药肥料购买实名制、定额制“药肥两制”管理,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流通市场。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安全两期”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等非法添加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推进标准化生产。重点围绕水稻、蔬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制订绿色有机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加快形成科学适用、衔接配套的绿色有机农业“赣州标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发展畜禽养殖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场,推进标准转化和应用。持续扩大“赣南脐橙”标准化技术覆盖面,推进赣南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行“三上墙”和“三到户”制度,全面提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赣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围绕精准施肥用药、重金属及面源污染治理、退化耕地修复等开展技术攻关,推动传统农机向绿色、高效、智能、复式方向升级。推广科技小院、科技服务超市等模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建立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良种良法进村入户到田。到2023年,全市建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3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赣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推进增量扩面
7.大力发展生产基地。发挥大余、兴国等县在农产品认证、基地创建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县(市、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试点县创建,整县整乡推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规模。坚持年度检查和随机抽检相结合,加强基地建后监管,确保基地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到2023年,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350万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力培育龙头企业。突出绿色有机农业优势产业,重点培育一批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及三产融合发展型的示范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进绿色有机稻谷、油料、果蔬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引导畜禽、水产加工产品向绿色有机产品集群发展,加快构建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链。加强烘干、分类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装备建设。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相关市场流通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积极推进品牌建设。积极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江西绿色生态农产品认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发展富硒农业,唱响富硒农业品牌。支持农业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和“赣鄱正品”。依托赣州市农产品运营中心等载体,布局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专营店(馆)。引导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升赣南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3年,全市累计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260个、粤港澳“菜篮子”生产基地60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健全监管制度
10.实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坚决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县、乡两级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加强监管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到2023年,全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通过率达到100%,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完善农产品追溯制度。落实农产品追溯与农业农村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制度。推广使用由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组成的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和移动APP,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质量跟踪、市场流通的全流程防伪可追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制度,健全信用体系。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开证模式,实现合格证信息精准化电子化。推动形成基地出具合格证“准出”与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货查验合格证“准入”相衔接的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对口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合力推进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组织协调日常事务,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3.加大财政投入。市、县财政统筹整合现有相关渠道资金,建立稳定的绿色有机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在基地建设、产业发展、标准制定、产品认证、品牌建设、检测设备更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各县(市、区)根据工作任务制定预算,采取以奖代补、先建(认证)后补等方式,支持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
14.强化指导考核。设立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目标与考核指标,将先行先试重点工作列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先行先试工作纳入市政府督导内容,市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需要对工作情况开展核查,确保稳步推进先行先试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每月25日前向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邮箱:gzsnak616@163.com,联系人:肖云辉,联系电话:0797-8196340。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