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办字〔202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学生抗挫能力,培育坚强品格,丰富精神世界,提升综合素养,做到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人格健全,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1.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要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全过程,每班每两周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得少于1课时, 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拓展活动,及时疏导化解学生负面心理情绪。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体验为主,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要注重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共青团及少先队组织要开展以青春正能量为主题的校园集体活动和形式丰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体活动。组织学生参观赣州市青少年心理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提供心理体验、心理科普和心理咨询服务;赣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要为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活动。妇联要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宣讲,帮助家庭增进亲子有效沟通,引导家长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和理解。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心理专家进学校,开展教师心理知识培训和学生心理干预,组织心理医生进课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辅导,有效疏导学生负面心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3.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运行效率。中小学校要规范和加强心理辅导室的使用与管理,健全运行制度,公开心理热线,逐步提高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运行实效。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建好心理档案,逐人研判心理状况,定期开展典型个案研讨活动,不断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县(市、区)要加大对各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及使用情况纳入学校考核。〔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4.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配备。实施农村学校心理健康专业教师“一校一师”培养计划,农村学校(不含教学点)至少选配1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健康教师。科学核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落实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评聘以及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等政策。年级负责人、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师每周与重点人员谈心不少于1次,帮助学生释放心理压力,走出思想误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制订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和培训规划,通过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和教研员进行系统专业培训,每学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不少于一周的专业技能培训。组织教师观看市教育局录制的“心理健康空中课堂”(教师专场)。注重培养全体教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6.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共育的方式。把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家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家长收看市教育局录制的“心理健康空中课堂”(家长专场)。通过家长会、上门家访、亲子互动活动、家庭教育心得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庭特别是高危心理学生家庭的沟通,帮助家长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妇联要广泛开展家庭关爱走访活动,帮助化解亲子矛盾。各地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助和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假期的监管,让留守儿童不脱管、漏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7.完善心理危机筛查干预的长效机制。建立联动机制,对疑似心理问题者或存在心理危机高危因素者进行专业评估及干预。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心理沙龙、一对一谈心等心理辅导活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业机构的专业心理人员对学校的心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建立“一二三”学校高危学生筛查制度,“一”为一人一档, “二”为每年进行二次普查与筛查(每学期一次),“三”为三级干预或转介。新学期开学后一周内,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逐人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健全重点人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发布心理危机预警信息,对危机事件高发学校、高危群体、高危时段进行提前预警,提高应对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科学性。〔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生体魄强健
8.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9.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因地制宜推广开展武术、摔跤、棋类、龙舟、毽球、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和赣南客家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10.健全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市、县、校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加强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11.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体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对农村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2.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三、强化学校美育教育,促进学生人格健全
13.深化美育课程教学改革。加强美育基础知识教育,将美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美育育人格局。学前教育阶段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引导幼儿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学习艺术的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美育课程,满足学生不同艺术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要,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开阔学生的人文视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4.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推动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以及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5.开展校园艺术展演活动。每年举办中小学校园艺术节,办好赣州市“英东杯”中小学幼儿园艺术展演活动。引导市级“非遗”传承人和传承团体走进校园开展传习,让学生通过传习,切身感悟传统文化精粹,增强文化自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
16.丰富美育实践活动。大力推广全体学生参与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加强学生书法训练和培养,开展传统“国粹”,开展国学、剪纸和采茶戏等戏曲艺术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好研学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