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谢世光同志任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刘勐同志任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市府字〔202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谢世光同志任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刘勐同志任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