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沿革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9-13 03:06来源:字号:

赣南形成行政区的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相当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庐陵南部都尉。宋代分设南安、赣州两个政区,简称“南赣”。又因地处赣江上游、江西南部,并于清康熙年间和民国初先后置分巡赣南道和赣南道,亦俗称“赣南”。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分五军戍五岭,其中一军守庾岭之界,置南壄县,九江郡,赣南有行政建制县始于此。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六年(前201),置豫章郡,南壄隶之;同时增设赣县、雩都二县,赣县筑城于益浆溪(今章贡区蟠龙镇一带)。西汉末年,王莽称帝,史称新莽(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赣南三县隶之。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县改为南野县,赣县、雩都、南野三县仍属豫章郡。兴平元年(194),孙策据江南,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县、雩都、南野三县隶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分庐陵郡置南部都尉,治雩都,赣南设立市一级行政机构始于此;析赣县置平阳,析南野置南安,析雩都东北白鹿营地置阳都;后析阳都的陂阳地置陂阳,不久又改名为揭阳。庐陵南部都尉领七县:赣县、雩都、南野、南安、平阳、阳都、揭阳。

晋太康元年(280),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南康郡领六县;五年(284),揭阳复名为陂阳。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东晋·永和五年(349),南康郡治由雩都迁至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河套老城区)。义熙七年(411),南康郡治毁于战乱,移至贡水东南(今章贡区七里镇)。

南北朝宋·永初元年(420),改南康郡为南康国,治所迁回雩都。大明五年(461),析宁都虔化屯置虔化县。齐·永明元年(483),南康国复为南康郡。梁·大同十年(550),析雩都东南三乡地置安远县,后废。大宝元年(550),南康郡地大庾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承圣元年(552),复迁南康郡治至章、贡二水间(今章贡区河套老城区)。自此,一直相沿为州、府治及行署、专署所在地。陈(557—589),赣县与南康互易县名。陈·太建十三年(581),由始兴郡分置安远郡,并于安远郡置大庾镇。

隋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虔化并入宁都;十年(590),改安远郡为大余县,隶广州总管府始兴郡;十三年(593),陂阳县设石城场,同年一起并入宁都,虔州领四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十六年(596),大余县废县为镇,隶虔州南康县。大业元年(605),虔州改为南康郡,赣县与南康互复原名;十三年(617),农民起义军据虔州称帝,国号楚;十八年(622),改宁都县为虔化县。

唐武德五年(622),南康郡复称虔州,仍隶洪州总管府。贞观元年(627),虔州隶江南道,辖县如前。永淳元年(682),析南康东南地,置南安县(大概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神龙元年(705),升大庾镇为大余县。开元二十一年(733),虔州属江南西道,领县如旧。天宝元年(742),虔州复为南康郡,改南安县为信丰县;析南安百丈地置百丈镇,后改虔南镇。乾元元年(758),南康郡又复改为虔州。贞元四年(788),分雩都东南三乡及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庾、虔化、安远。咸通六年(865),并江南西道置镇南军,虔州属之。天祐元年(904),析雩都县象湖镇淘金场置瑞金监。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三年(909),卢光稠依附后梁,虔州属梁;四年(910),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乾化元年(911),析南康西南地置上犹场。贞明四年(918),改虔南镇为虔南场。南唐·昇元元年(937),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保大十年(952),改上犹场为上犹县;次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改虔南场为龙南县,改石城场为石城县,虔州领十一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庾、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

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七年(982),析赣县潋江镇之七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析雩都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十三县。淳化元年(990),分虔州原辖之南康、大庾、上犹三县另置南安军,治大庾,虔州领十县;自此,赣南分为两个政区,均隶江南西路。宣和三年(1121),龙南县改名虔南县。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校书郎董德元上书言:“虔”字为虎头,“虎头州非佳名”,诏令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赣州之名始于此;同年,虔化县改名宁都县,虔南县复改龙南县。嘉定四年(1211),上犹县改名为南安县。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县为会昌军,仍隶赣州。咸淳五年(1269),会昌军复为会昌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赣州、南安军均隶江西行省;十四年(1277),赣州和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和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1278),江西行省治所迁赣州;十六年(1279),江西行省治所迁回隆兴(今南昌市),南安县改名为永清,直隶江西行省;次年,永清复名上犹县,改隶南安路;二十四年(1287),并龙南县入信丰县,并安远县入会昌县,赣州路总管府领八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元贞元年(1295),升宁都、会昌为州,以石城县隶宁都州,以瑞金县隶会昌州,赣州路总管府辖宁都、会昌二州及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四县。至大二年(1309),复置龙南、安远二县,隶赣州路。

明明吴二年(1365,当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宁都、会昌二州复为县,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龙南、安远十县,南安府领大庾、南康、上犹三县。洪武九年(1376),江西中书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赣州府和南安府均属之;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十七年(1504)撤销。正德四年(1509),复置南赣巡抚都察院;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庾三县划出部分辖地奏立崇义县,隶南安府,至此,南安府辖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四十年(1561),分出潮州程乡县及武平、安远、兴宁、上杭等县辖地置平远县,隶赣州府;四十二年(1563),只以程乡之义化等镇及兴宁之大信都为平远县,余地划回原辖县;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隆庆三年(1569),析安远、信丰、龙南部分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析安远之寻邬等十五堡,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龙南、安远、石城、定南、长宁,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

清顺治三年(1646),沿袭明制,赣州、南安二府领县各如明时,改隶江西承宣布政司。康熙四年(1665),罢虔院;八年(1669),撤销岭北巡、守两道;十年(1671),置分巡赣南道,赣州、南安两府隶之。雍正九年(1731),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赣南自此分为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三个政区;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三十八年(1773),改定南县为厅,隶赣州府。光绪二十九年(1903),划龙南之大龙堡、新兴堡及信丰之镇南、扬溪、步口、回戈堡,置虔南厅,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龙南、安远、长宁八县及定南、虔南二厅,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废州、府、厅。2年(1913),统一全国县制,地方政权只设省、县两级,原宁都直隶州及定南、虔南二厅均改为县,赣南十七县,统辖于江西省政府;3年(1914),江西省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四道,赣南道,治赣县,领十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虔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庾、上犹、崇义;4年(1915),改长宁县为寻邬县;15年(1926),废赣南道,其辖县复直隶于江西省政府;20年(1931),会昌、寻邬、安远、龙南、定南、虔南、上犹、崇义、大庾九县直属于陆海空军司令部南昌行营党政委员会,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兴国五县划为江西省第五行政区党政委员会分会统辖,广昌、宁都、石城、瑞金四县划为江西省第六行政区党政委员会分会统辖;21年(1932),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庾六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六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寻邬五县;22年(1933),第十一、十三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庾,后迁赣州,辖第十一、十三行政区原领十一个县;24年(1935),全省改划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庾、上犹、崇义、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寻邬十一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七县。

苏维埃时期(1928—1935),赣南多数县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辖于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1930年6月,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下属设于赣南的东河、西河苏维埃政府办事处合并成立赣南革命委员会,为赣南第一个统一的临时红色政权,先后驻雩都步前岗、赣县江口、信丰县城等地,辖瑞金、兴国、赣县、信丰、雩都、南康、寻邬、安远、石城九个县苏维埃政府,安、雩、会、赣四个县边界特区和雩北区两个苏维埃政府,并管辖南雄县苏维埃政府;10月,在信丰成立党政工团合并的赣南行动委员会,赣南革命委员会改称赣南办事处,驻信丰,辖雩都、兴国、信丰、瑞金、安远六个县及雩北区苏维埃政府。1931年4月,宁都、石城两个苏维埃政府隶属赣西南苏区东路办事处;6月,撤销赣南各办事处,原办事处所辖县(区)由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直接领导;9月,宁都县分设宁都、彭湃两个县,宁都县驻黄陂,彭湃县驻固村,均直辖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0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辖上犹、崇义、信丰、南康、大庾五个县;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瑞金,瑞金因此称为“红都”,瑞金县划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直属县,县城改名为“瑞京”。1932年2月,宁都、彭湃两个县合并后成立宁都县临时苏维埃政府;4月,正式成立宁都县苏维埃政府,直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4月,成立中共河西道委,辖上犹、崇义、南康、遂川及赣县、万安等河西苏区;9月,信丰和南康苏区机关在赣县韩坊设立信康县苏维埃政府,仍隶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0月,上犹、崇义两个苏区县失陷,两县苏维埃政府停止活动。1933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机关迁入宁都县城,再迁驻县城城北七里村;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从上海迁入中央苏区瑞金县;1月,宁都县改名博生县;7月,从博生县划出洛口、长胜地区,加上洛口与广昌、宜黄、瑞金、兴国等县的毗邻地,分别成立洛口县和长胜县苏维埃政府;8月,从会昌县划出西江、筠门岭地区,加上西江与雩都县毗邻的黄龙、宽田、沙心等区,分别成立西江县和门岭县苏维埃政府;8月,从石城县分出横江、大由、珠江、洋地、龙岗等区,加上毗邻的瑞金及福建宁化县部分辖地,增设太雷县;以兴国县均村地区为中心,增设杨殷县;均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同月,以雩都、会昌、西江、门岭、寻邬、安远、信康七县设立粤赣省,驻会昌文武坝。1934年2月,寻邬县苏区全部和安远县苏区大部失守,两县遂合并成立寻安县苏维埃政府,仍隶于粤赣省;3月,信康县改名登贤县,辖原雩都畚岭、小溪和原赣县长洛、大田以及原会昌茶梓、乱石等六个区,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5月,长胜、西江、太雷三县划属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6月,登贤县改隶于赣南战地委员会;7月,中央决定设立赣南省,驻雩都县城;8月,成立赣南省苏维埃政府,辖赣县、雩都、登贤、杨殷四个苏区县;9月,门岭县与寻安县合并,在雩都小溪成立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隶于赣南省,不久停止活动;10月,石城、兴国、宁都县城失陷;10月,在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治所由瑞金云石山迁至雩都宽田;中央政府办事处以宽田为中心,成立瑞西县苏维埃政府,直属中央政府办事处领导;合并兴国县东南部苏区和胜利县西南部苏区,设立兴胜县,同时成立兴胜县苏维埃政府,辖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1月,瑞金县、雩都县、会昌县失陷。1935年3月,中央苏区全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划出赣县原辖的赣州镇设赣州市,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赣州市,辖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8月27日,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驻赣州市,辖赣州、宁都、吉安3个分区;9月中旬,成立宁都(原议名瑞金分区)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都,原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的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七县及抚州分区所辖的广昌,改由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十一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11月,撤销赣州分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其所辖县(市)改由赣西南行政公署直接管辖。1951年6月,撤销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区专员公署,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赣州市,辖原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十一县(市);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直接管辖。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八县,除广昌划归抚州分区管辖外,余均改隶赣州区专员公署。赣州区专员公署领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1954年,撤销赣州区专员公署,成立赣南行政公署,驻赣州市;同年7月,广昌县划入管辖,赣南行政公署共辖十九县(市)。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变县用名字:雩都改于都,大庾改大余,虔南改全南,寻邬改寻乌。1964年5月,撤销赣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专员公署,驻地与辖县如旧。1967年1月,赣州专员公署被赣州地区革命造反总指挥部非法夺权;同年9月,成立赣州专区临时领导小组。1968年2月,成立赣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改名为赣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撤销赣州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赣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1990年9月,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赣州地区,1991年12月,改称赣州黄金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隶赣州市。199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县级瑞金市。1995年3月,国务院批准南康撤县设市,南康市为县级市。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撤销赣州地区和县级赣州市,分别设立地级赣州市和市辖章贡区。南康市、瑞金市由省直辖,赣州市代管。1999年7月,黄金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划隶属地级赣州市;10月与赣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成立赣州黄金开发区。2004年6月,赣州黄金开发区更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11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赣州开发区。2009年2月,分出章贡区湖边镇、南康市潭口镇划归赣州开发区管辖,赣州开发区辖蟠龙、潭东、湖边、潭口四镇和黄金岭街道办事处。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康市,设立市辖南康区。南康区三江乡的解胜、博罗、筱坝三个行政村划归潭东镇管辖。南康区潭口镇的下坝、金塘、台头、村头四个行政村划归南康区龙岭镇管辖。潭东镇、潭口镇划归章贡区管辖。201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赣县撤县设区为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县区的行政区域。2016年年底,赣州市辖3个区,14个县,代管瑞金1个县级市,有28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2016年3月,赣州蓉江新区获批成立,2017年5月正式挂牌。蓉江新区是赣州市成立的城市新区,是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县级建制。管理区域范围:北起上犹江(凤岗至蟠龙段),南至潭口镇上元村,西起蓉江(潭口龙岭交界段),东至章江,包括潭东镇、潭口镇全域,以及蟠龙镇武陵村、坝上村、当塘村、虎形村、箩渡村等5个行政村全域(含黄金村位于坝上村的部分土地),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坪路村、新路村等2个行政村全域。目前,赣州市辖3区2市13县及蓉江新区、3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综合保税区、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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