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余县新城镇,有一座浸润着千年理学底蕴的村落——周屋村。祠堂大门上,“理学名宗”匾额高悬;门前莲池中,荷叶随风摇曳,仿佛吟诵着周敦颐“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千古名句……近年来,大余县人民法院新城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将当地独特的理学文化基因融入家事审判工作,有效护航文明家风建设,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法庭共受理各类纠纷219件,同比下降22%,其中家事纠纷同比下降60%。
架设“连心桥”,汇聚合力解纠纷
“儿女不赡养我,你们要给我做主啊!”近日,年过七旬的蓝奶奶走进周屋村“理学和家驿站”,话语中满是无奈。接到蓝奶奶的诉求后,常驻驿站的调查员第一时间联合村干部、法庭法官开展调解。调解团队一边安抚蓝奶奶的情绪,一边与其4名子女沟通,了解情况、厘清分歧。通过法官释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村干部讲解孝老敬老的伦理传统、调解员引用“立身厚道”“尊老爱幼”等周氏祖训,在分层递进的调解模式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份既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求、又符合子女经济能力的赡养方案。一场赡养纠纷,就这样在法律刚性与调解柔性中圆满化解。
这是“理学和家驿站”日常调处纠纷的寻常一幕。为加强家事纠纷的源头预防与实质化解,该驿站自2025年6月成立以来,坚持提前介入、分层递进、刚柔并济的调解原则,将《周氏家训》中“诚”“俭”“忍”三字诀融入调处过程,充分发挥联合调解“1+1>2”的效应。截至目前,驿站已联合调解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42起,成功在基层化解32起,调解成功率达76.19%。
组建“帮帮团”,专业赋能护家和
“我同意离婚,但孩子必须归我!”在一起离婚纠纷中,李某与彭某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争执不下。为解开“法结”与“心结”,新城法庭并未直接判决,而是启动“1+2+2”工作机制,由家事调解“帮帮团”开展调处。该团队由员额法官、家事调查员与调解员(“两员”)、心理咨询师与家庭教育讲师(“两师”)共同组成。调解过程中,心理咨询师通过单独访谈与情感疏导,逐步打开当事人心结;家事调解员和家庭教育讲师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传授情绪管理与沟通技巧。最后,法官从法律层面分析抚养权归属的考量因素,阐明“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经团队多番努力,李某与彭某最终就抚养权及探视权事宜达成一致。
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离不开专业、多元的审判团队。在大余县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下,大余县人民法院创新打造“‘庾’法同行·‘梅’美家事”审判品牌,联合卫健委、民政、妇联等11个部门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联席会议机制,初步形成多元化解纠纷格局。依托此机制,新城法庭选任熟悉本地情况、了解理学文化、富有调解经验的干部,充实“两员”“两师”队伍,助力更多家庭修复亲情、重归和睦。2023年以来,法庭家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今年进入诉讼的23件家事纠纷中,成功促成21件调解或撤诉,调撤率高达91.3%。
扩大“朋友圈”,主动入乡扬新风
“尧法官分享的调解心得,真是说到了我们心坎里!以后处理村里夫妻吵架、子女赡养这类事,心里更有底了!”近日,在新城镇妇女干部交流会上,新城法庭尧蕾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与镇村妇女干部深入交流纠纷排查与调解技巧。这是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赋能基层治理的生动缩影。
同时,新城法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农村赶圩习俗,因地制宜开展“圩日法庭”普法活动,现场答疑、就地解决。法庭还将“规行矩步”“立身厚道”“尊老爱幼”等周氏家训内容,融入法律知识普及与典型案例宣讲中,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切实推动好家风、好乡风、好民风的培育传播。今年以来,新城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摆摊普法、法治宣讲等活动27场,解答法律咨询134件,发放宣传手册2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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