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检察官会亲自来我家,你们今天和我说的话我都听进去了!”近日,在大余县池江镇杨柳村村民林某家中,林某握着大余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手感谢道。
据了解,林某和吴某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吴某持木棍对林某进行殴打,造成林某受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吴某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大余县检察院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事后,吴某因违反和解协议,拒绝支付林某的部分治疗费用,林某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接到诉求后,大余县检察院包案检察官充分了解原案案情,分析研判林某的核心诉求,梳理其持续信访的矛盾症结。经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后,林某心中的疑惑、不满逐渐消除,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近年来,大余县检察院紧扣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往深里走、往实里落,坚持“眼睛向下”,夯实矛盾化解在基层基础,推行“检察+综治”模式,高质效办好涉检信访案件,推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大余县检察院建立矛盾化解联动衔接机制,主动与政法委和信访局沟通协调,借助“余快调”解纷平台,建立矛盾化解联动衔接机制。同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制度,积极运用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实质化解。
结合信访接待下基层活动,该院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定期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圩镇接访室等现场接访,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
此外,不断激发司法救助效能,开展“关注困难妇女儿童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帮扶,切实防止被害人及其子女生活困难转化为信访矛盾。
2023年以来,大余县检察院为48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共61万元,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0件,化解率达100%,并获评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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