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橙熟时。当前正值赣南脐橙大量上市的时节,部分果农为图经营便利,在公路沿线占道摆摊售卖,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给道路通行安全带来较大隐患。近日,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十五大队在路政巡查中发现,辖区国道G319某路段沿线存在多处占道售卖脐橙现象,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规范处置程序,通过“说理式执法”“以案释法”等方式,向果农和过往群众普及路政安全知识,切实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您好!这里是公路用地,禁止占道售卖脐橙。这种行为既违反法律法规,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国道G319某路段沿线,公路两侧的行人道已被10余户果农违规占有,装满脐橙的塑料筐、三轮车随意摆放,部分摊点甚至将货物延伸至机动车道边缘,形成临时“路边橙摊”,过往车主极易因视线遮挡、避让不及而引发刮擦、追尾等交通事故,直接威胁摊主自身及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严重的是,部分果农为遮阳避雨,私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搭建简易棚架,若发生突发事件,将阻碍救援车辆通行,延误抢险时机。

“我原以为在路边摆个小摊卖水果,既能贴补家用,也方便路过的人,没想到有这么多安全隐患,还违反了规定。”摊主温女士说道。执法人员现场向摊主们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明确告知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搭建临时构筑物,详细说明违规行为的危害。经过现场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和细致解释,果农们纷纷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配合整改。
下一步,赣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结合赣南脐橙销售旺季的特点,持续开展路政宣传与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路政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果农自觉遵守规定,杜绝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同时,将与当地公路发展分中心、公安交管、派出所、乡镇政府等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便民销售点的规划设置,及时向果农提供合规经营信息,为脐橙销售搭建安全有序的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占道摆摊、破坏公路设施等违规行为,着力构建“执法监管+群众监督+便民服务”的共治格局,既守护公路通行安全,也助力赣南脐橙的“甜蜜事业”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持续发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公路交通环境。

法律知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请广大果农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规便民销售点经营,切勿占道摆摊;广大市民朋友出行时,如发现占道经营、破坏公路设施等违规线索,可直接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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