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部门动态

我市发布2025年第2号市级总林长令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12-03 15:48来源:市林业局字号:

11月24日,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黄喜忠签发2025年第2号市级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指出,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的载体,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战略性资源;鸟类等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推动森林资源保护持续向好,特发布此令。

总林长令要求,要深化认识,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林地使用管理。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各级林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用林意识,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既要保障好项目建设用地用林需求,又要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做到科学有序使用林地,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二是要进一步压实保护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推动乡(镇、街道)认真落实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问题。市、县林长办要通过警示片、提醒函、督办函等形式,对破坏林地资源多发县、乡进行督促指导,推动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大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增强全社会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进一步落实监管机制。各地要全面落实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工作机制,在县级林业部门纳入规委会成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用地用林用草“统一踏勘、统一公告、统一受理、联动审查、统一发证”,提升项目用地用林审批服务质效。要加快推进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森林督查和各类专项行动反馈涉林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部门联动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总林长令要求,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进一步筑牢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屏障。当前正值候鸟迁徙关键时期,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和林长履职清单,推动保护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一是要广泛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深层次、多样化、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曝光反面典型案例,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用好志愿者力量,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活动。二是要加强巡护监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巡护监测,聚焦林区、农田、果园、菜地、鱼塘、自然保护地等鸟类等野生动物重要活动区域,严密开展野外巡查巡护,全面排查清除捕鸟网、猎夹、猎套等非法猎具。要强化迁徙通道保护,加强对崇义、上犹“千年鸟道”巡护监测力度和频次,确保鸟类迁徙安全。三是要深化部门协作。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网信、邮政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逢圩集散地、餐饮店、花鸟市场、养殖场、快递站点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商、直播、社交平台等线上空间的常态化监管,全面清理涉及野生动物违规广告、视频,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附件: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一码投赣州
扫一扫
赣州12345热线便民知识库
问政赣州
智能问答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扫一扫
打开手机版
赣服通
支付宝扫一扫
政务服务
投诉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