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提速!赣州医保开出
便民服务“特快专列”
为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赣州市“双通道”谈判药品经办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双通道”药品的申办和使用流程,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对谈判药品的可感可及。
一是反映用药需求更快。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双通道”药品时,由“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科室提出建议,指导参保人员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后,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审核认定、复核备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处方流转更快。“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能够实时流转至定点药店,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三是首次购药更便捷。参保人员“双通道”药品的首次用药认定权限,由原来的A类药品首次用药认定权限由市级“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认定,B类药品首次用药认定由市或县(市、区)级“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认定,变更为A类、B类药品首次用药由市或县(市、区)级“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审核认定。
四是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同一“双通道”药品备案“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二次就医时不再需要填写二次申请表,有效期内每人可备案两名责任医师,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凭《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到当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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