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赣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通知》,将通过放宽平台许可地域限制、支持调整网约车经营区域、鼓励巡网融合发展等9条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该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我市放宽市级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地域限制,由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区域由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调整为全市范围。网约车车辆许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经营区域的不同,由市本级或县(市)层面许可。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网约车,若因运营需求需调整至原许可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经营,应重新办理许可或许可变更手续。支持巡游出租车实行“巡网两用、一车两价”,巡游出租车除可以巡游揽客、站点轮排候客外,也可以通过电信、网络平台预约等方式提供客运服务。巡游出租车通过电信、网络平台预约等方式提供客运服务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通知,我市统一全市网约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与考试方式。新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实行“一考双证”,即“一次报名、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种资格证件,驾驶员持证可依法从事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两种业态。
此外,我市将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明确网约车经营边界;强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探索试点无人驾驶出租车;完善服务设施建设,解决驾驶员停车、休息、充电等急难愁盼问题。(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陈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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