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离婚案件中因探望子女问题引发的纠纷,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该市首份《探望权行使承诺书》和《探望权配合承诺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
日前,王某与张某因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对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但对探望权争议较大。男方担忧女方行使探望权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学习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女方则希望能够保证自己参与子女成长的权益。为进一步消除双方的担忧,针对探望权的问题,承办法官对探望权进行了释法说理,阐明和谐的父母关系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放下对彼此的情绪,一切从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出发,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了法官的说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一定的生活费并享有每周一次的探望权。
为避免后续因探望权再次产生纠纷,龙南市人民法院借鉴多地实践经验引入“探望权承诺书”机制,引导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探望权配合承诺书》《探望权行使承诺书》,就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等事宜作出承诺和约束。
父母的陪伴与教育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纽带不能随着婚姻终结而破裂。探望权的意义在于保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减少未成年子女因家庭破裂带来的心理创伤,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通过签订《探望权行使承诺书》《探望权配合承诺书》,释明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即应当自觉合理地行使及配合行使探望权,并警示父母双方违反相应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作出督促和约束,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钟丽洁 蔡文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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